«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論評第53期出版日期 2017 年 03 月

朱子心性論可以回應道德責任歸屬嗎?

作者:廖育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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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論道德責任(moral responsibility)歸屬時,一種常被接受的看法是:某人對某事具有道德責任,若且唯若某人在自由意志下,促使了某事的發生。換句話說,若是人無從避免去做一件道德上應受譴責的事情,則不被歸屬道德責任。而朱熹(1130-1200)以心統性情的義理架構,作為其倫理思想的心性論基礎,這樣的系統究竟能否歸屬道德責任?當代學人對此有許多歧見。他們的意見為何產生衝突?朱子心性論可以回應道德責任歸屬嗎?這是本文意欲探究的重點。
本文的結論是:當代學人各條研究進路之糾結,大致可以視為相容論與不相容論之爭的中國式展開;對此大哉問,形上學一日不得解,便一日沒有答案。然而在上述糾結之外,若還有回應問題的空間,或許在於以本體工夫論,兼及體驗論的視野,將心詮釋為性情的突現(emergence),去照應涵養省察、格物致知、克己主敬等思想─進而能將Peter van Inwagen的話改寫為一種中國式的言說:心性情之間,別有一種神秘的工夫。
04-廖育正

關鍵詞: 心性論、心統性情、朱子、自由意志、道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