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論評第40期出版日期 2010 年 10 月

《禮記•樂記》中的「理」範疇根源與內涵

作者:王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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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樂記》中的「理」範疇頗具討論意義。一方面在理範疇的發展 史上,它首先提出了「倫理」一詞。另一方面,它繼莊子之後,較早地使用 了「天理」的概念,並增之為「天理人欲」。在先秦所有理字的涵義中,〈樂 記〉繼承了其中「萬事萬物內在屬性和運行規律」、「天命人性之理」、「倫理」 幾個義項。從學派來看,它雜糅了儒家、道家、墨家等多家思想,而又以儒 家思想為主。形成了以理為「體」,以禮樂為「相」,以移風易俗之施為「用」 的「體─相─用」三層融通契合結構。〈樂記〉之理亦與其他哲學範疇產生 密切聯繫,再現了先秦理範疇的思想脈絡。

關鍵詞: 《禮記•樂記》、內涵、探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