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論評第56期出版日期 2018 年 10 月

論羅爾斯的穩定性論證

作者:吳澤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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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爾斯在前後期的正義理論裡,系統地探討並嘗試解決穩定性問題,即在當代社會存在合理多元的事實下,如何促使公民自願接受並遵守社會制度的相關規範,以維繫正義且秩序良好的社會?在《政治自由主義》裡,羅爾斯提出重疊共識的論證。他主張持不同合理全面性學說的公民都會同意「作為公平的正義」這種政治正義觀,以之規範社會主要制度。公民將基於這樣的共識,自願遵守相關規範,因而能在多元價值之中確保社會的穩定。

本文的目的在於探討重疊共識的論證能否成功解決多元社會的穩定性問題。首先說明羅爾斯關切的穩定性問題為何,其次說明他為什麼放棄《正 義論》裡的穩定性論證,改採重疊共識的論證。第三,本文將分析羅爾斯如何證成重疊共識,主張這樣的共識可以解決穩定性問題。第四,本文檢視並批評重疊共識的論證。筆者將指出,這個論證是失敗的,任何採取社會正義 原則層次的論證都無法成功解決穩定性問題。最後,本文將提出一種奠基於道德心理的穩定性論證之初步形式。這樣的論證取向不但相容於羅爾斯的觀點,且是理論上可以成立的。

關鍵詞: 作為公平的正義、穩定性問題、羅爾斯、道德心理、重疊共識